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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紅樓夢 通靈寶玉吉讖(第八回) 賞析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sharonhardy1208    時間: 2011-3-20 14:46     標題: 紅樓夢 通靈寶玉吉讖(第八回) 賞析

  通靈寶玉
  (正面)
  莫失莫忘
  仙壽恆昌
  (反面)
  一除邪崇
  二療冤疾 三知禍福
  [說明]
  通靈寶玉本是補天之餘的頑石,因嚮往人世繁華,經仙僧「大展幻術」,「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」,又鐫上了一些字,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夾帶著它投了胎,成了賈寶玉落草時銜著來、以後一直掛在脖子上的美玉。關於通靈玉,前此曾多次寫到,但都未詳述,現在因寶釵要「細細的賞鑒」,才對它作了詳盡的正面介紹。吉讖,希望將來能應驗的吉祥語。
  [鑒賞]
  通靈玉即石頭,是曹雪芹虛擬的小說的作者,小說也就被虛構成是石頭入紅塵所經歷見聞的故事。石頭是隨伴著賈寶玉的,所以實質上也等於是賈寶玉所經歷的故事。
  那麼,為何不乾脆直接虛構成作者是賈寶玉,而要轉個彎假托是他身上掛的石頭呢?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嗎?有的。至少有一點不同是很明顯的:如果明白宣稱小說是賈寶玉講的自己經歷見聞的故事,那麼凡寶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寫了,如同以第一人稱寫的小說、日記體小說那樣,這限制是很大的,創作上是很不自由的。石頭就不同了,它既是神奇的、「通靈」的,當然就什麼事都能知道,包括它不在場的、暗中發生的、甚至只在心裡想的。這樣,就可以很自由地表達,與通常第三人稱寫的小說毫無區別了。此外,不讓賈寶玉充當作者恐怕還有個重要原因,即曹雪芹不願別人(哪怕是知內情的人)將自己混同於他創造的人物賈寶玉。
  但石頭與寶玉又形同一體,被視作「命根子」,則仙僧所鐫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寶玉的。「莫失莫忘」是告誡語,也就是說若能如此就會吉祥。那麼,實際上是悲劇人物即不祥的賈寶玉,是否不慎「失」掉過玉呢?是的。據脂批提示,後半部原稿有「誤竊」、「鳳姐掃雪拾玉」、「甄寶玉送玉」等情節,看來還真的失掉過,只是詳情已不可知了。反正很可能還是現實的合乎情理的寫法,與續書所寫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蹤,致使寶玉迷失本性成了瘋癲不一樣。
  其次是通靈玉背面的三句話。前兩句「除邪祟」、「療冤疾」,我們在第二十五回「魘魔法叔嫂逢五鬼,通靈玉蒙蔽遇雙真」中可以讀到。寶玉、鳳姐被人施邪術臨危,經癩僧將通靈玉持誦使之靈驗,轉危為安。至於「知禍福」,似可從上一首詩「堪歎時乖玉不光」句看出,這不是玉能知禍而不現光澤嗎?有一點應指出,此類非現實的情節,不到必要時作者是不寫的,所以全書中極少有,縱然偶爾寫到,也總帶某種象徵性。甲戌本回末總評云:「通靈玉除邪,全部只此一見(庚辰本眉批作「全部百回只此一見,何得再言。」),卻又不靈,遇癩和尚、跛道人一點方靈應矣!寫利慾之害如此!」續書似乎對神秘之事特感興趣,第一百十五回寫寶玉又病危,眼看無望,又有和尚送通靈玉來將他救活,如此不嫌重複地效顰前半部情節,實屬無謂,也完全不符合脂批所說原稿寫「通靈玉除邪」「只此一見」的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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