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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刻在課桌上的初吻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nolan2190    時間: 2009-12-2 10:20     標題: 刻在課桌上的初吻

我的藍裙子被風拂動,我的心惆悵地融化了。

  上了大學以後,天的顏色好像都變得比以前藍了。那時候,我是一個喜歡銀杏樹、喜歡藍裙子、經常坐在陽臺上看小說的女孩子。

  我喜歡一個人。我也不知道怎麼會注意到他,只是有一段時間,我總會遇見他,看到他不經意地從我身邊走過,或是在同一個場合出現,我都會很緊張。

  坐在圖書館的閱覽室,筆直看過去,又是他!那麼一雙的閃亮的眼睛,不懷好意卻又那麼英俊,我知道男人不應該靠一副臉容取勝,但我實在是被他的容顏征服。那眼睛,可以看牢一個人,一眨不眨,黑眼珠的顏色深濃,白眼珠卻是殘酷,睫毛更有一種羞澀的意思,他太奇怪了。我喜歡他。

 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陽臺上的時候,忽然他從下面經過,他穿黑色T恤,戴一頂鴨舌帽,帽子反著戴,把鴨舌頭遮著後腦勺。他手裡抱著一個球,像個小流氓似的悠閒地走向遠處的籃球場。我的藍裙子被風拂動,我的心惆悵地融化了。

  我便跑去藍球場,遠遠地看著他與別人打球。他們都是男生,有幾個人注意到我了,便互相轉告,大家都看我,他也幾次回過身來,但是他沒有表情。

  他們並沒有起哄,只是認真地打球,我突然覺得自己又土又傻,便走了。

  我決定忘記他。但是轉眼機緣又來了,開運動會時,我又看見黑色恤的他,他的反戴的帽子,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勢,淡漠的神情。那一天,我和好朋友一起走,我告訴好朋友那個男生我喜歡。

  她了看他,對我說:“看起來不象好人吧。”我說:“對。”我們尾隨他到了他們班的位置,我這下看清楚,他是管理系的,比我高一年級。

  從此我對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別好,看見他們便微笑,真是愛屋及烏,而且也時常修習自己的言行舉止,立志做到不論何時遇見他,都要他看到一個完美的我。我還設想很多與他相遇的方式,比如我抱著書從教室裡出來,他一下子撞到我;或者某天穿一條美麗的裙子,他注意到我;或者,我被車撞倒,他正巧經過……

  但是我設想的事情都沒有發生。真正的相遇很簡單。那天我在圖書館又看到他,我們倆,只隔著一張木桌,我便寫了紙條,而且也沒有任何修辭,只是寫上我的名字,說想和他交往。我不敢看他,把頭低在書上。然後,當我抬起頭來,發現他已經走了,當時我真是好後悔,被拒絕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殺,我便伏在桌上,想哭又哭不出。

  到很晚,我才走,整個人像被雨淋濕了,無比的頹喪,然而,當我走到大門口時,我看見他正坐在臺階上,他轉過身,看到我,笑了,說:“笨蛋!”我驚喜的差點跳起來,然後他牽起我的手,把我送到宿舍門口,然後他向我要我的圖書證,把裡面的一寸照片撕下來,放自己的口袋裡,就走了。

  我們在約會,我特意穿上為了見他才買的新裙子,我想他一定也感覺到我這麼隆重的出場是為了什麼。他笑了笑。我沒走到很遠的地方,回來時他把我提到過的東西,比如偵探小說,他的照片,張楚的歌,全都拿給我。

  緊接著我們系去承德考察,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。去到陌生的城市,看到好的東西都想買給他,覺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們。買了好吃的無花果,這種外表醜陋卻無比甜蜜的小果實,有許多細小的籽粒,我回來時,和他一起卻看電影,就吃無花果,吃得兩個人又快樂又難受,這便是初戀的滋味吧。回來的路上,走過一棵大槐樹下,我們互望對方,他的眼神看起來又不懷好意了,但是我忽然笑起來,想到兩個人滿嘴無花果籽粒,怎麼能夠接吻呢,我便轉過頭去。

  我問他:“歐陽梓,你愛我嗎?”他說:不知道,不清楚。他只是用眼睛看著我,笑了笑。後來有一天,他找到我對我說,他原來的女朋友回來了,他和她在一起。當時我站在他面前,並沒有像電影裡的女孩子那樣優雅地給他一巴掌,我氣得抓起地上的石頭打他。他的胸口中招,但是沒說一句話,只是沉默地走了,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傷。

  我又恢復到散淡的讀書生涯裡去。他再沒有讓我見到他,是啊,還什麼見面的必要呢,像他這樣的人,我應該有所預感的,他怎麼一生只有一個女孩?而我需要的是溫厚持久的愛情,與他能給我的恰恰相反。那天下午我坐在陽臺上看書,忽然流下眼淚來,時間過的很快,他畢業了。

  正是畢業生離校的日子,宿舍裡很亂,有些人在哭,有些人吃東西,有些人去上自習,就在那個晚上,他忽然出現,那晚我們寢室只剩下我一個人,他推門便進來了,一句話也沒說,就把我拎了出去。

  我們走到電影院的那棵槐樹下,他一把將我推倒在樹幹上,然後說,秦榛,我想親你。我沒有掙扎,只是輕輕閉上眼睛,問他一句:“歐陽梓,你愛我嗎?”那時我才發現,其實我一直很不爭氣地愛著他。他的呼吸噴在我臉上,近在咫尺,卻忽然遠去。他放開了我,沒有回答我的問題,只是對我說了一句:“笨蛋。”這次之後我想我是死心了,我忽然會聰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關係了——我只不過是他寂寞時候的一個玩具,他對我只不過是戲弄戲弄。這樣想著,我也到了畢業的時候,我有了男朋友,是校長的兒子,因為他喜歡我,而他爸喜歡他,所以我們都留了校,並且很快將要結婚,住進那四室兩廳有花園的小樓裡。

  我的生活安逸無聊,只需要每個星期一去教室點學生的名字,把沒有來的學生名下畫個紅線,也不會像別的輔導員那樣想辦法整頓,我是個出了名的軟弱派,很受學生歡迎。

  時間過的好快啊,轉眼,又一批新生來報到了,系裡開學生大會那天,我在很多人的名字裡,忽然看到歐陽權三個字,當我點到他,他站起來,我驚呆了。

  當然不是歐陽梓的複製。小權是小權,是歐陽梓的一個遠方親戚,一個活潑的愛說話的孩子,他告訴我歐陽梓現在很辛福。

  我便這樣通過小權打聽到歐陽梓的情況,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,但是我無法控制自己,再後來我出差的時候,就去了他的家鄉。

  我按照小權給我的地址,來到歐陽梓的單位,他看到我,沖我笑了笑,他從辦公室走出來,陽光灑了一肩,我們只是無話可說,他最後帶我到他家裡吃飯。

  他們已經有了一個孩子,生活很好很平淡。他妻子顯然不知道我與歐陽梓的從前,待我很熱情。吃完飯,我該走了,可是,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話和一個吻,卻始終未得到。

  有時候我是很執拗的,我讓歐陽梓送我。走在路上,我問他,歐陽梓,你到底愛不愛我?你為什麼要變成這樣?他忽然急了,說:你要我說什麼呢,我大學時弄大了人家的肚子,總不能不負責任吧。我一輩子隻愛她一個人,已經決定了!我根本不愛你。

  人們說,大多數人的初戀都是失敗的,我也不過是個平凡的,又怎麼會倖免呢。

  這是2000年3月,一個春天的下午,學校大掃除,我經過教室的時候,一年級的同學突然大聲叫我,他們把我拉到一張舊書桌前,那是一張很舊很舊的木書桌,放在教室最後一排,已經被蛀蟲咬得酥散了,可是那上面的字卻依然清晰,我看到了我的名字,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跡:榛生,但願你永遠也別看到,如果你看到了,我就不會安心地過完下半生了。我愛你。我怎麼會不愛你呢。我只是很後悔自己作錯了事,它帶來懲罰就是讓我永遠不能去吻我真正愛的人,也不能與她生活在一起。

  後面,有一個大大的唇印,印在另一張紅色圓珠筆畫的唇印上。

  同學們鼓起掌來,我在孩子的善意裡也笑了,

  “這是誰的惡作劇呀。”我說。但是轉身卻流下了眼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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