呵呵,無意間在網上搜索到自己在09年世界盃前或者後寫的一篇小文,哈哈,現在看起來挺弱智的,不過也貼上來玩玩吧!
該死的楓:
當昨天晚上你把兜裡僅剩的20元錢塞在我的包裡,粗魯的把我推進計程車裡,你啪的一聲關緊車門,然後你用很驚人的百米速度跑的無影無蹤。我知道你為了回去看你的那場破球賽,我坐在車裡越想越氣,越來越感到孤獨,難道我的魅力還不如那個破足球,難道我給你的香吻還不如讓那足球砸一下的感覺好嗎?
我經過鄭重的考慮,我決定和你分手!!很正式的分手,我已經考慮6分鐘38秒了,本著“為你好”的原則,遵循“分手快樂”的宗旨,牢牢的銘記訓示“失戀的人是自由的,分手的人是快樂的”現在特對彼此分手後的行為做一番嚴格約定。
1。因為你對本人知心知肺的瞭解,所以不許你出現在我經常走的路上,不許你在我身邊方圓500米的地區出沒,如果在我沒有看到你的時候,允許你躲進路邊的垃圾車以避開我的視線。如果在沒有自然災害發生,沒有人為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的情況下,你出現在我的面前,那麼你需要買一盒“德芙”巧克力裝作不小心的樣子丟在我家門口。
2。在我們兩家的中點處,有一處跟土豆地一般的運動場,那裡見證了我無數次坐在場邊,看你用那笨拙的身體踢球的悲慘歷史。因為我已經養成了去那裡散步的習慣,請你改變自己的踢球習慣。看人家正規比賽大部分都在夜晚舉行,也請你白天不要在體育場出現,晚上你可以自由的帶個手電筒去踢球,我不加干涉,甚至允許你唱那首“白天不懂夜的黑”。但是如果你白天出現在運動場的話,一經發現,你忘在我家裡的足球雜誌,球星海報都會出現在我家狗狗的窩裡。
3。堅決不允許你拿一朵快凋謝的月季,一臉可憐狀的出現在我的面前。很多次,你都用這拙劣的手段哄我開心,但是你以為我真的認不出來你從張大媽花盆裡偷的月季花嗎?如果再發生此類情況,我將去環保局揭發你以往的罪行,並且要求賠償新鮮玫瑰99朵!
4。分手後三個月內,不允許你摟著你遠方的小妹,在我的身邊屢屢招搖過市,仿佛要昭告天下“我不是沒有人愛的。”不允許你拉著陌生女孩的手,坐在我們經常去的那家麥當勞的靠窗的位置上。不允許你在我們相識的那家咖啡屋裡,深情的問我:“你過的還好嗎?我無法忘記過去。”如果違反的話,你買單!
5。以前我們一起出去拍的照片因為我是上面的主角,所以所有權歸我所有,請你在接到此信的24小時內,將照片連同底片送至我家樓下三號送奶箱,逾期不至將考慮強制執行。另外你的尾號為“1520”的手機號含有“要我愛你”的歧義,會讓大家產生你被人壓迫的虛假事實,請迅速去更換成“5120”,否則你的手機將有生命危險!
6。由於你是個比較浪漫的人,所以堅決杜絕以下事件的發生。分手後,許久不聯繫,我又有了新的意中人,而我們在教堂裡接受神父祝福的時候,你氣喘吁吁的出現在教堂門口,大喝一聲:“你們不能結婚。”然後你拿一玻璃戒指,深情的對我說:“你嫁給我吧?”就象那些庸俗的電視劇一樣,你拉著我的手往外跑,高跟鞋跑掉了,婚紗也髒了,最後狼狽的擁抱在一起。想起這樣的情節就噁心,如果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,那麼你要負全部責任,你需要擔負起我後半生的花消。
此六條為基本條款,如有補充,會另行通知。本條約經我反復考慮,符合法律要求,真實有效。如有異議,純屬無理取鬧,一律駁回起訴。
2009年今天 |